专访新加坡中国商会会长胡进胜:“一带一路”深入人心 文商结合务实跟进

2019年04月22日 17:28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新加坡4月22日电(范玮)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即将举行之际,新加坡中国商会会长胡进胜接受了新华网专访。他表示,“一带一路”深入人心,商会一直秉持着文化促进商务,商务推动文化的理念,为新中企业间搭建合作平台。

新加坡中国商会会长胡进胜。范玮 摄

据胡进胜介绍,新加坡中国商会即将带领会员企业参加于今年6月举办的“丝绸之路三国行”活动。这项活动以中国新疆为起始点,途径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办已有近2年时间,“一带一路”早已深入人心,但是为了让新加坡企业深入了解其内涵,还需要带领它们走进“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和地区,让企业家们亲身了解认知到不同地方的文化和商务环境。“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些国家与新加坡虽然有着相当远的距离,但也有着吸引我们去挖掘的文化和商机。”胡进胜说。

谈及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胡进胜希望各国企业间能激发出更多商务与文化的灵感,务实了解各国需求,取长补短、优势互补,进一步引导海外企业直观了解和参与到“一带一路”倡议中来。他更加期待能够出台更多对海外企业有利的金融政策,探讨从金融方面如何更好的支持外资企业。

近年来,新加坡中国商会的会员企业与中国多在物流、食品工业、建筑等领域开展合作。他希望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新机遇下,新加坡企业可以通过分析中国西部地区的人口与市场,拓展新的合作领域,挖掘新的商机。他认为中国西部地区的机遇虽然大,但这条路上的先行企业也会面临诸多的困难,期待新通道也能够让资金运作更加畅通。

“中国西部地区有着天然的资源优势,新加坡与欧洲乃至世界连通,有经贸往来和金融合作的优势,这样就形成了互补。希望新加坡企业可以把中国西部的产品带向西方国家,也可以将西方国家的优势产品带回中国,只有双向的连通才是真正的连通。”胡进胜说。

(责任编辑:苗苏)

加码施压欧盟 美国的“关税一招鲜”还能用多久?

2019年07月04日 06:59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全球热点)加码施压欧盟美国的“关税一招鲜”还能用多久?

新华社记者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日前给欧盟发去一份“添堵”的“账单”:为惩罚欧盟违规补贴空客公司,美方拟对另外40亿美元欧盟输美产品加征关税。加上今年4月发布的“初步清单”所涉及的欧盟输美产品,美国或将对总价值约250亿美元的欧盟产品加征关税。

欧盟2日对此作出回应:愿意和美方磋商,同时做好反制准备。

美欧围绕航空补贴的贸易争端已经持续15年,美国此时再度加码施压,用意何在?“关税一招鲜”还能用多久?

【新闻事实】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日发布拟对欧盟产品加征关税的“补充清单”,涉及奶制品、橄榄和威士忌酒等约40亿美元欧盟输美产品。美方称这是针对欧盟航空补贴采取的关税反制措施的一部分。

这份“补充清单”在“初步清单”基础上追加。美方于4月12日公布了拟加征关税的欧盟输美产品“初步清单”,涉及产品价值约210亿美元。

美方先前已向世贸组织申请批准美国就欧盟补贴空客征收惩罚性关税,以弥补美方所受大约112亿美元“损失”,有待世贸组织裁决。美方拟8月5日召开听证会,征询美国公众对“补充清单”的意见。

欧盟方面说,美方所列“损失”数额仅仅来自美国国内单方面的计算,还未得到世贸组织认可。欧盟愿意谈判,但谈判必须基于“没有设定任何前提条件、旨在获取公平结果”;同时做好反制准备,一旦获得世贸组织授权,将列出针对美国产品的报复清单。

美方“补充清单”迅速招致相关产业界人士批评。英国苏格兰威士忌协会说:“出口到美国的苏格兰威士忌已经20年维持零关税,竟然被拖进这场争端,实在令人失望。”协会督促双方避免“伤害消费者和就业”。

【深度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李巍分析,这次美国对欧盟的贸易报复措施,从规模来看,仍然停留在常规、局部层面,即使付诸实施,对双方经济也不会产生“杀伤性”影响;更多是“表达态度”和“传递信号”,不至于从根本上影响欧美经贸联系。

欧盟表示愿意谈判,因而不排除贸易摩擦促成美欧之间谈成新贸易协定的可能。

不过,李巍说,美欧贸易摩擦同时暴露美国政府对其他国家和贸易伙伴——哪怕是盟友欧盟——在高端产业领域的竞争力一直保持高度警惕。这次针对空客补贴的报复措施在美国波音公司被曝产品安全丑闻和技术研发困难的背景下出现,含义更显特殊。

航空业是美国的王牌产业,美国抓住欧盟航空补贴不放,表明美国对于自身高端产业的竞争优势信心日益下降,需要借助国家权力机器和政策杠杆来保障自身竞争优势。

此外,美方“补充清单”所列欧盟产品包含不少农产品。美国总统特朗普在2016年大选时得到不少农民支持,而美方针对他国挑起的一系列贸易摩擦已经伤及美国农民利益。在备战2020年总统选举的关键时期,让农民失去“耐心”并不明智。

【即时评论】

美国政府抓住欧盟航空补贴这一“老问题”不放,不断对欧盟加码施压,借此讨好国内选民、保护本国王牌产业,难免“顾此失彼”,不如多听一听国内几次听证会上的“怨声”和“民意”。

这届美国政府屡屡挥舞“关税大棒”,不惜损害与盟友和贸易伙伴的合作关系,破坏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和规则,如此只拘于眼前利益,最终只会“伤人伤己”。

【背景链接】

美欧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围绕航空业补贴的诉讼战由来已久。2004年,美国向世贸组织提出诉讼,指控欧盟以各种形式向空客提供非法补贴。欧盟随后也向世贸组织起诉美国政府向波音提供巨额非法补贴。对此,世贸组织曾先后裁定,美国和欧盟均存在对各自航空企业提供非法补贴的问题。

美国今年4月开出拟加征关税的欧盟输美产品“初步清单”,按照美方说法,欧盟违反世贸组织规则补贴空客公司,给美国造成大约112亿美元的“损失”。欧盟随后列出报复清单。

美国自去年6月1日起向欧盟钢铝产品征收高关税。作为报复,欧盟同月22日对部分美国商品加征关税。美国政府随后威胁对欧盟汽车及零配件加征关税,不过迄今没有付诸行动。(参与记者:沈敏、熊茂伶、邓仙来;编辑:鲁豫、王申)

(责任编辑:佟胜良)

美财政部宣布制裁古巴一家国有进出口公司

2019年07月04日 07:15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华盛顿7月3日电(记者刘晨刘品然)美国财政部3日宣布制裁古巴一家国有进出口公司,理由是该公司一直从委内瑞拉进口石油。

美财政部在当天发布的一份声明中说,被制裁的古巴金属进口公司是古巴国有公司,经营石油进出口业务,一直从委内瑞拉进口石油。作为交换,古巴继续对马杜罗政府“提供国防、情报和安全方面的支持”。

根据相关规定,受制裁对象在美国境内的资产将被冻结,美国公民不得与其进行交易。

美财政部还在声明中说,解除对意大利一家航运公司的制裁,因其已与委内瑞拉石油业“划清界限”。

古巴是委内瑞拉重要盟友。2017年以来,美国政府不断通过制裁等手段,加大对古巴、委内瑞拉的施压力度,委古等国强烈谴责美方做法。

委内瑞拉今年以来陷入政治危机。1月23日,委反对派成员、议会主席瓜伊多宣布自任“临时总统”,得到美国以及欧洲和拉美多国承认。为逼迫马杜罗下台,美国不断通过经济制裁、外交孤立和军事威胁等手段施压。

(责任编辑:马常艳)

起底网络炒汇 专家:加杠杆的外汇保证金交易都是违法行为

2019年07月05日 09:28 来源: 光明网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通报一起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案例,并强调境内监管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网络炒汇”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吸引如此多的人进行网络炒汇? 投资者应如何去识别这些骗局?本期【金融光明论】邀请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综合部主任周国林,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助理教授陶坤玉进行独家解读。

“网络炒汇实际上是利用互联网平台所进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以高收益低风险作为吸引,引诱投资者进行频繁的交易。”陶坤玉介绍,我国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是禁止任何境内和境外的金融机构在境内开展或者是代理外汇保证金业务的。如果投资者参与了网络炒汇,那么投资者不仅参与到外汇交易里面,还可能会造成投资者资金亏损,投资者这一行为实际上也是犯法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对投资者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而网络炒汇作为一种非法行业进入门槛反而很低”。周国林建议,有此类需求的投资者,一定要注意相关方面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监管部门也会不断加强投资者金融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同时,监管部门正在加强国内及跨国间的协同监管。

以下为访谈实录:

嘉宾: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综合部主任周国林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助理教授陶坤玉

主持人:陶媛

主持人:光明网的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光明网主办的金融光明论,今天要跟大家聊一聊网络炒汇这一话题,我们请到了两位专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综合部主任周国林,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助理教授陶坤玉。首先在我们聊之前可能还是要跟网友科普一下,到底什么叫网络炒汇。首先请陶老师给我们介绍一下。

陶坤玉:网络炒汇实际上是利用互联网平台所进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指的是投资者,特别是境内投资者,通过提供一定数量的人民币资产或者是外币资产,按照一定倍数扩大之后的金额内所进行的外汇交易。

一般有两种模式,第一个是它对接了境外持牌的外汇交易平台,第二个是它以境外的外汇交易平台作为幌子,以高收益低风险作为吸引,通过设立虚假的外汇交易平台,从而赚取投资者巨额的保证金,或者是引诱投资者进行频繁的交易,从而以赚取佣金和交易费用的名义获利,实际就是诈骗。

陶坤玉:第一种平台对接了境外机构,第二种平台是借着幌子,那么这两种目前在中国境内都是被禁止的,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没有批准过任何境内和境外的金融机构在境内开展或者代理外汇保证金业务,它常见的最有吸引力的表述,当然就是高收益低风险,此外,“如果你不会炒的话,我可以帮你炒,你给我提供一定的费用,我们收佣金交易费用”等等,但是,实际上即使他是真的有交易,他也是非法的,因为我们不允许 。第二种更多更常见,它是一种虚假交易,主要是以复制汇率波动的形式,从而让我们投资者的投资金额得到巨大的亏损的这么一种外汇交易。

主持人:这么多人对于网络炒汇趋之若鹜,好像就是因为刚才提到的高的收益和回报,那么我们也请周老师聊聊为什么现在这么多人对于这一行为趋之若鹜

周国林:网络炒汇其实就像盲目的炒股,它是一种短期的投机行为,它主要是采取保证金加杠杆的一个模式,对吧?以小博大。所以说它带有一种赌博的性质,也是很受一些投资者的这种偏好,我来简要介绍一下。

其实外汇保证金交易或者叫炒汇,其实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进入中国了,当时因为我们改革开放了,一些老百姓先富起来了,特别是一些在大城市,还有在我们一些沿海开放城市,当时咱们国内这种理财这种产品和渠道都非常少,而网络炒汇正好迎合了这些先富起来的老百姓,还有一些投资理财的需要,希望以小博大,赚更多钱。

但当时由于是新兴事物,又加上这是一个杠杆交易,它有很高的一种风险性,所以说当时市场上这种风险事件是频发的,有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与境外不法分子相勾结,以咨询培训为名,私自非法经营外汇保证金交易,误导下单,私下对冲对赌吃点,骗取客户资金。从90年代开始,我们监管部门其实就出手治理了,基本上把这块业务给停掉了。那么2000年以后,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技术发展起来了,那么网络炒汇,包括其他的一些比如期货,一些其他的一些金融交易金融服务,借助网络技术,它摆脱了原来通过电话这种传统技术这种下单的约束和拘束,大大的降低了它的这种传播的成本,也提高了它这种传播的效率。

这些境外的包括境内的一些机构,正是看到了技术的进步,然后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介入这个趋势,逐步进入了中国市场,包括境外的这些机构盯上了中国市场这块,然后境内的机构因为看到这块市场潜力很大,有利润,所以就纷纷的投入到这个行业里来,通过各种噱头或者宣传手段,来诱导我们这些个人投资者来进入到网络炒汇的市场或者行业中来。事实上,参与的客户70%-80%都是亏损的。

周国林:其实外汇交易市场是全球体量最大,交易最频繁的一个金融市场,效率非常高,它可以实现24小时连续交易,然后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只要有网络就可以交易。他的这种流动性非常高,它不像股票市场可能有企业的黑箱在里面,但外汇市场信息充分流动是号称最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的。 因此它也是在国际上是众多这种投资理财的一种首选市场。另外从机构利益参与的方面来说,中国市场中国人民富起来了,再加上我们的这种金融深化程度也不够,金融产品服务数量比较少,投资者经验也不足,这些机构看到了中国市场这种发展的潜力非常巨大,利润空间非常大,所以他们是不遗余力趋之若鹜!他们在市场上搞各种误导性、欺骗性的宣传,都有营销手段,可以说用尽了各种招数。

另外从我们投资者自身来说,我们这些投资者其实还是比较缺乏这方面的专业知识。 比如说高收益稳赚不赔这些宣传这种口号的诱导下,才抱着这种侥幸心理及赌博心理盲目地进行入市场。

另外从监管角度来说,因为我国金融是属于分业监管,分业监管存在一个什么问题?它是一个主体监管,比如银行业监管,保险业监管,但是这些从事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或者网络炒汇的机构,它其实是非金融机构。所以正是利用了中国这种监管盲区或交叉,才进入中国市场,把这个业务在我国发展起来,因此是多方因素促成了目前的网络炒汇、风险事件层出不穷,大家趋之若鹜的这么一个情况。

主持人:比如说在进入炒汇市场之后,怎么样去进行一个完整的交易,它的交易过程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陶坤玉:这种所谓的外汇交易平台,第一步是要先跟境外的一些平台或者监管部门签订资质协议,然后他们去购买软件,搭建他们的网站平台。但这个环节上,他们会有很多的漏洞,比如他说“我们是受国外的某权威平台授权的”,但实际上这些平台的授权期限有多长,业务范围有多大,是一个很大的问号,很多的平台就钻了这个空子,比如说他签的其实是一些咨询类的合约,它是不能提供金融投资类服务的,但是实际上它就是以这种咨询类的合约去开展了金融投资类的服务。

第二步是怎么样吸引我们的投资者,平台一般会邀请一些所谓的市场大牛、专业团队来进行一些推销,声称“我们是专业团队的操作”,一般他们会给到12%到24%非常高的一个年化收益率来吸引客户。

那么在具体的操作过程当中,我们刚才说了模式一和模式二,常见的骗局是模式二,就是它实际上是没有外汇交易的,它是一个网络诈骗,他会进行一个获利的复制,也就是说比如说今天你对比平台账户上汇率的波动和实际大盘的波动,他们的开盘价和收盘价是一样的,但是它们的汇率走势可能是不同的,你的虚拟平台它是一个复制的走势,通过这个复制的走势可以做什么事情?因为我们知道外汇交易它是可以做多、做空的,并且实时下单是非常方便快捷的,因此通过这种虚假的汇率复制,实际上就是用平台和投资者在对赌,实际上你没有在炒外汇,你只是和平台或者平台的后台来对赌。平台可以依靠这种信息把投资者分成黑白名单,一般依照你的收盈率,比如说是你赚了超过百分之多少的收益率之后,你就进入到黑名单了。所以实际上我们这些投资者并没有炒外汇,你的钱是最后转给了谁呢?转给了这个平台。所以严格意义上我们目前看到大多数的网络炒汇平台都是一种骗局。

周国林:从外表来看,网络炒汇门槛非常低,什么人都可以进入,不管你是有钱的、没钱的,甚至学生和老人这些都可以进入网络场。其实外汇交易大家都知道,或者从专业角度来说,应该是一个公认的最复杂、风险性最高的市场。为什么会有这种这么悬殊的反差我把这两个事结合在一起来说。网络平台有很多的这种手段,包括境外架设服务器,包括虚假的复制行情来制造一个实际上是赌局,但同时还有一些支付结算的服务商,还有我们的一些互联网电商,从事这种商品贸易被利用或记为帮凶,大家可能会感到奇怪,为什么网络炒汇会涉及到这种电商?

因为网络炒汇在我们国家是未被批准的,所以这些机构为了实现在境内开展交易赚取利润的目的,做了很多包装,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在境内通过注册一些虚假的壳公司,表面上是做商品贸易的,比如小商品贸易,你看到他的网站上面有很多的这种商品,琳琅满目的商品,但其实你是没法购买这个商品的,它背后是为了通过这些商品的交易,实现它将投资者资金进行归集和转移的一个目的。

而这些归集和转移就要通过支付公司来实现。从具体的案例来看,我们发现一些支付公司,通过帮助这些网络炒汇平台来伪造编制一些物流信息,还有一些商品交易信息,来实现将投资者的资金归集和转移至境外的这一行为。目前已有这类公司被监管部门查处了,同时也吊销了他这种跨境支付的资质,这是我要特别强调的。

另外这些公司其实是非常狡猾的,其实他在与境内的这种投资者签订这种所谓的合同或者协议的时候,其实公司并不参与到协议的签署过程中,都是委托公司线下招聘的这种销售人员来和投资者进行一对一签署的这种合同,所以一旦发生什么违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其实你很难从法律手段上去追究公司的这些责任。

另外他们采取了很多技术手段把这些交易转移到了海外,就是说客户在网上进行操作的时候,其实你是通过点对点直接登陆境外的服务器,也给我们境内的监管部门调取这种线上数据,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主持人:那比如说从投资者的角度可能会遇到什么样网络骗局?

陶坤玉:对于投资者而言,经常可能接触到的网络炒汇有几个大的渠道,第一个就是在网站上搜,比如说他在百度里面搜“我要炒外汇”,然后就会显示出一些平台,可能他就点进去了。这些平台包装得非常的漂亮,看起来非常合规,还有非常热情的业务员对接,他还可能会给你打电话进一步推荐,所以投资者很容易就掉到这个陷阱里面了。,第二个就是朋友推荐,比如说QQ群、微信群,“我来把你拉到我们的群里,然后我们这有一个专业的投资大牛,你看我在他这里翻倍翻了多少,你进来之后也是他去给你做投资建议”。如果你要看他的收益率,当然他可以拿最高的收益率给你看,甚至有些说“我的收益率最高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百分之百”。那这么高的收益率是非常具有吸引力。因此当我们的非专业化的投资者接触到这么高额的收益率、这么有吸引力的收益率的时候,他们往往就已经忘记风险了。

实际上所有的参与外汇交易的投资者,第一个是要知道,我们目前国内的监管机构没有批准任何的境内和境外的金融机构在境内开展或者代理外汇保证金交易服务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你能够接触到的所有的外汇机构——告诉你说可以炒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也叫外汇按金交易),都是非法的,都是不合规的。

主持人:怎么去识别刚才两位老师提到的这些平台他们的真面目,从而说保证自己的自身利益。

周国林:其实在识别陷阱或者是虚假的这种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时候,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说加杠杆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就都是违法的,这在国内是绝对不允许的。目前我们国内有些商业银行可以提供这种外汇保证金交易,但都是不加杠杆的,也就是等额的这种交易,那么你交一百块钱的保证金,你就做一百块钱的投资。

另外,我觉得可以作为识别的一个手段,是要看这个平台它宣称的一个噱头,是我们来判断识别它的风险和问题的一个手段。这里边涉及到什么一个问题,就是说在不同的国家,它对外汇保证金交易是有不同的监管尺度的。一些平台或者是不法机构,正是利用了这种监管尺度的差别,进行这种监管套利。他从境外获得所谓的合规牌照,然后到境内来开展业务,他把境外的这种牌照作为它的一个叫挂羊头卖狗肉也好,反正就是做一个招牌。

但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其实境外的牌照是很复杂的。比如说有发达国家,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都发牌照,但其实它的牌照是很不同的,比如说英国的牌照它是有三类,它有比如说他发欧盟的牌照,,另外他有英国自己的基础牌照,然后还得有全牌照。其实它牌照的获得难易程度是完全不一样,像那种最基础的其实是什么也不可以做的,不能归集投资者的资金的这种牌照是很容易获取的,但是很多我们机构就去拿这种牌照,然后回到国内来开展业务,所以说它的风险是非常高的。

另外像一些特别小的国家,包括一些离岸金融中心等小的国家,其实它的牌照是水分非常高的,因为它很容易就可以注册,不需要任何的资质要求,而注册跟这种外汇交易的监管是毫无关系的,所以我们的一些机构正是利用了监管这种套利的空间,拿来这种海外的牌照回来对我们的投资者进行误导性的宣传,因为我们的投资者的这种风险识别意识还是非常低的。所以在这里我也是想提醒大家,在识别网络炒汇这种黑平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如果这个平台宣称它获得了境外的牌照,我想首先你心里要打一个问号

主持人:那么我也想请两位老师分别去跟我们分享一下自己身边最深刻的案例,来表现网络炒汇它的一个危害是什么样的。

周国林:我就接着刚才陶老师说的这两类平台,就是一类是纯骗子就完全什么也没有,他一点都不去做努力直接就是非法集资或诈骗,他通过网络制造一个比如说虚假的一个网站,然后就像你复制一些行情信息,然后摆在那里,然后开个账户就可以让投资者来归集资金,这种是纯骗局。

另外一种就刚才说的他有境外的一些所谓的牌照,然后他拿着这个到境内来进行误导性宣传,然后还有在具体经营的时候,它有这么几种方式,也就说怎么来榨取消费者的资金,一个是他伪造的一些交易记录,就好像伪造一些行情,刚才说了行情其实说自己操盘的对吧?我可以做一些模型,做一些赌博这种概率模型,只要你在这,我一开始给你甜头,然后把你吸引进来,然后更多的资金投进来之后,马上它就换一副面孔给你造成一些巨亏现象,然后把你的资金就给剥夺了。另外的一种模式,就是说让你频繁的交易,因为它是每一笔交易都会收手续费的,高额频繁的交易,从而榨干了你的保证金。

还有一种比较甚的就是这种传销模式。传销模式就是说我就是拉人头,你只要层层代理,我这有境外的牌照,你只要从一级代理二级代理来代理,然后这个代理来再发展线下层层代理,然后收取佣金,当传销归集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投资达到一定人数的时候,这个机构就开始要跑路了。其实我们最近的一个案件确实是我想很多业内人士都知道,I GO FX的话,他当时的北京代理跑路,当时他卷款的规模应该在300亿人民币左右,涉及到40万左右的投资者,这个真的是触目惊心,投资者,很多投资者都是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主持人:那么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我也想听一听两位老师对于怎么去打击网络炒汇或者是规范发展外汇交易市场,从自身来讲有什么样的建议?

陶坤玉:有以下这几个方面,第一,我们要加强监管,但是另外一方面其实我们应该加强监管的合作,比如说在国际上,我们可以进行一些外汇交易的监管合作,等来加强我们的管理。第二,对于合规意识比较薄弱的支付平台,实际上应该从新的视角去看他们,因为这个现象是这几年兴起的,以前我们看到支付平台真的就是为了便捷,对吧?便捷了你的支付,但后面在外汇交易当中,这一部分合规意识比较差的支付平台变成了非法网络炒汇的帮凶,我们应该更加仔细的审查它。第三个方面我觉得非常重要的就是投资者的教育,建立多种普及金融知识的渠道去教我们的投资者——金融学里最黄金的定律,那就是高收益高风险。

周国林:网络炒汇这种非法的肯定是要打击,但是说外汇保证金交易或者是外汇的其他的一些衍生品交易,从长期的角度来看,在我们坚持金融开放这个战略的这种方向下,一定是有发展前景的。但是开放和发展不代表不监管也不代表就不持牌。

这既是两层含义,一个就是说和这种合理的符合中国需要的这种金融产品是可以被允许的。但是它前提下一定是有持牌有监管。

那么这个持牌也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个就是它需要经过审批,另外审批的牌照的经营范围是要有明确的。比如说你在国外取得的这种牌照,能否在中国进行经营,要看我们中国和对方国家的一些监管的一些协议,包括也还有看是否符合我们本国的监管要求,来决定你这个牌照是否能在中国使用,那么当然我们中国可能也会发放自己的牌照,这个肯定是有一个优先级。

第二个就是外汇保证金交易这块。其实它真的是一个非常高风险的一个金融产品,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其实它们也都采取了一个非常审慎的态度,即使像美国这种投资者、市场成熟的前提下,它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也是被严格的限制,因为其实08年金融危机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导火索和根源,也包括杠杆交易,所以外汇保证金交易杠杆确实应该是一个非常审慎的态度。

其实现在金融危机之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杠杆交易已经受到了严格限制,它们的外汇保证金交易这块市场应该已经不像之前那样了,也已经是处于一个萎缩的状态了,所以很多机构可能就会转而转向中国这种发展中国家,像这种监管能力和经验相对不足,尤其是消费者风险意识和投资能力比较弱的市场转向市场来谋取利润。

第二点可能要说的还是要发放牌照以后还是要加强监管,因为这是一个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监管部门其实已经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过程中,对近一千家的这种网络炒汇的平台进行了查处和整改整治,其中一部分也都移交到了公安司法部门。

另外我想强调的一个就是刚才陶老师说那点非常重要,就是一定要加上消费者教育和投资者教育,然后进行风险提示。这个其实从长远来看,对我们打破刚兑培育一个好的金融市场都是非常必要的。其实前段时间网络炒汇风险频发的时候,人民银行、公安部、外汇局共同发了一个风险提示,中国互联金融协会当时也是连续发了两期风险提示,我也是在这提醒咱们的投资者、消费者多多关注一下这方面的一些信息。

陶坤玉:实际上所有涉及到网络炒汇的参与者,包括我们说的组织、投资者,他都有可能会触犯到法律的。大家要警醒一下,那就是作为投资者,你参与网络炒汇,不仅可能会造成资金亏损,实际上也犯法了,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参与到这个活动就是非法的,包括组织者也包括投资者,所以投资者你要知道你不仅是有损失,你还可能是犯法的。

组织网络炒汇,它会涉及到非法经营、诈骗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比如说,像我刚才说的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对接境外持牌的一种网络交易平台,对于这一类的交易,如果它的交易金额或者投资所得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情形的,那么可能会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组织者的法律责任。如果是模式二,也就是我们说的通过复制汇率来行骗的这种,实际上它会涉及到诈骗或者叫非法集资诈骗。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类似人拉人,然后层层返利的形式,它会涉及到我们说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更有甚的就是我们的宣传机构,如果网络或者广告公司他们虚假宣传了外汇交易平台,依法也是会被处罚的。所以我们应该加强多方面的监管,包括组织者,投资者,还有宣传机构等具体就是一方面我们有一些法律法规或者一些行政管理条例,另外一方面需要补充或者加强一些更详细的具体操作细则或者司法解释,增强我们执法的可操作性,

主持人:那么其实刚才两位老师说到,其实我觉得网络炒汇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那么对于未来来说网络炒汇它的发展走向是什么样子的?

周国林:其实网络炒汇的前景可以在这里明确告诉大家,根据咱们国家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任务目标,网络炒汇一定是被打击和禁止的对象,目前,所以在这里也是警告咱们的投资者,一定要远离外汇网络炒汇。金融供给侧改革就是要满足咱们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这种金融这种需求。

那么未来,一个是在坚持开放引入境外的比较好的产品服务的前提下,坚持持牌管理,特许管理主要是金融必须是特许持牌。如果未来在外汇交易市场方面进一步开放,相信我们的这种监管规则也一定是肯定是公开透明的和国际接轨并符合中国实际的,这点也请投资者放心。

第二点我想说市场发展有赖于我们这些经营者自身对自己有一个好的这种自律的要求,避免这种道德风险,商业银行它当然有一个很强的规制在管他们,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有很多的道德风险在发生,所以对于其他机构来说,必须有很好的自我风险管理能力和自律的机制在里面。

从投资者来说,加强他们自身的学习和教育,具备这种投资的专业知识。其实我之前听说了网络炒汇和这种炒股好像门槛很低,大家都能进去,但实际它对投资者要求非常高,外汇的价格瞬息万变,他的决定因素非常多,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是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甚至国际收支状况都会影响到价格的波动,所以它一个波动,如果你要再采取杠杆交易,其实它的这种风险可能带来的潜在损失是非常高的!不是一般的个人投资者所能接受和承受的。最后就是要在监管来说还是加强协同监管,包括国内的金融还有跨国之间的这种监管协调,因为互联网的世界里金融是互联互通的,跨国之间的监管协调,有利于把搞这种监管套利的非法机构的路给堵死。

陶坤玉:从大原则上我非常同意周老师说的堵邪门开正门。随着国际化的深入,投资者,可以利用以下的三方面的渠道去进行外汇交易,而不是直接参与到网络炒汇。

第一个你可以购买银行合规的一些外汇交易的理财产品,这些产品主要涉及到的都是我们说的外汇的实盘交易,还有一些期权,还有远期结售汇,它的风险是比较可控的,当然我们也看到它其实是不带杠杆的。

第二个就是投资B股,境内的投资者可以开设B股的账户,然后将你合法持有的外汇进行B股的购买,从而实际上参与到了我们国际投资当中。

第三类当然就是购买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基金,如周老师谈到的,外汇市场它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因此在这样意义上,机构投资者经验是更丰富的。因此我们在进行外汇风险管理或者外汇收益管理的时候,应该更好的去利用以上三个渠道来参与到外汇投资,而不是通过非法的网络炒汇。

主持人: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首先大家要明确网络炒汇其实它本身就是一个不合法的行为,那么无论是从监管部门还是行业样态,包括投资者来说,如果说更多的去了解金融知识或者说购买正规的行业产品的话,其实也是做到规避自己风险的一个最好的方式。那么也再次感谢两位老师做客光明网的金融光明论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要和您说再见了,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责任编辑:关婧)

今年上半年银保监局对信托机构开出罚单14张 罚金总额1214.36万

2019年07月05日 09:32 来源: 金融投资报 吉雪娇

8家公司“买单”百万级罚金增多

今年以来,信托公司违约和延期兑付事件屡屡发生,在为投资者敲响警钟的同时,对于其业务合规及风险管理的关注度亦逐渐走高。据《金融投资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上半年,银保监局对信托机构下发罚单14张,涉及8家信托公司,合计罚没金额已达1214.36万元,远超去年同期。而相较于往年,信托机构违规成本普遍走高,罚没金额在200万以上的达4家。

粤财信托被罚225万金额最大

近年来,信托业监管逐渐趋严。据不完全统计,2016-2018年,银保监系统对信托机构开出罚单分别为9张、22张、24张。从处罚金额来看,则分别为1930万元、935万元、1450万元。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今年上半年,银保监系统已开出14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达1214.36万元,接近去年全年罚没金额。涉及浙金信托、中融信托、华宝信托、中泰信托、华信信托、北方信托、百瑞信托、粤财信托等8家信托公司。值得留意的是,信托机构违规成本也显著增高。事实上,尽管2016年罚金总额惊人,但其中平安信托罚金即达1650万元,占比较大。总体来看,信托行业“百万级”大额罚单集中出现的情况并不多见。以2018年为例,21家受到处罚的信托机构中,除华润信托罚没金额高达610万外,其余罚金均在80万元以下,且14家在30万元及以下。

但今年上半年,半数违规信托机构罚没金额在200万以上。如5月23日,黑龙江银保监局一次性开出5张罚单,剑指中融信托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不审慎,信托项目尽职调查不到位,信托项目资金来源不合规,信保合作项目尽职调查不到位,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不到位等“五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黑龙江银保监局对中融信托罚款合计210万元。

被处罚金额最高的则为粤财信托,根据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其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管理不到位、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违反监管要求、违规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未对同业业务资金来源与运用加强期限错配管理、违规开展银信合作业务等,合计被罚款225万元。

此外,因违规承诺某信托财产不受损失、违规发放某信托贷款被用于证券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中泰信托、华宝信托分别被罚没264.36万元、210万元。其余4家违规信托机构罚金也均在50万元以上,多集中在80-90万之间。

被罚机构多项业务将受限制

另一方面,从上半年信托机构的违规类型来看,信托业务成为违规的“重灾区”,8家违规机构均有涉及。

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不审慎,违规发放房地产自营贷款,信托项目尽职调查不到位,信托项目资金来源不合规,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入股金融机构,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管理信托财产不审慎,部分投资类银信理财资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超监管规定的杠杆比例,违规开展银信合作业务等。

除信托机构外,部分银行机构也因信托业务违规被处罚。其中,尧都农商银行处罚事由即包括“绕道信托发放超比例贷款”,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漯河市办主任王飞对该联合社组织社员机构违规购买信托产品行为负领导责任,被取消终身任职资格。

在分析人士看来,强监管外部环境下,信托公司频繁触雷,将对公司业务开展、企业评级、自身形象以及个人职业规划带来较大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在受托管理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担任特定目的受托机构以及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时,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托公司会有限制,未来在申办新业务类型时也可能受到影响。”普益标准研究员吴红丽认为。

在吴红丽看来,信托机构的重要任务,应该是识别风险、控制风险,而非一味寻找项目、投放资金,待到项目结束时频频暴雷。

具体来看,在信托计划募、投、管、退过程中,信托公司需要重点关注信托资金投向、交易结构设计、合格投资者甄别、信息披露、信托计划兑付这些监管严格的环节。“随着资管新规的实施,刚性兑付已经成为行业监管的重中之重,信托公司要更加重视对信托计划的合规审查及风险管理工作,将合规和风险意识贯彻信托计划的募集、设立、管理等各个阶段。”

(责任编辑:马欣)

建设银行重庆分行违法遭罚50万 内控管理不严

2019年07月05日 09:3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19〕23号、24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存在内控管理不严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五)项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此外,当事人田浩对同业业务内控管理不严负有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二)项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其处以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徐自立)

浦发银行重庆违法领四罚单 同业业务内控管理不严

2019年07月05日 09:4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19〕26号、27号、28号、30号)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同业业务内控管理不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五)项,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35万元。此外,杨菁、康琴、刘勇共三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杨菁为浦发银行重庆分行行长助理。

其中,杨菁对同业业务内控管理不严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二)项,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康琴对同业业务内控管理不严负有经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二)项,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其警告。刘勇对同业业务内控管理不严负有经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二)项,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其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韩艺嘉)

浦发银行宁波违法遭罚50万 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规范

2019年07月05日 09:4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29号、30号、31号)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存在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规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宁波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此外,当事人麻建红与张杭烽均对所在机构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规范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宁波银保监局对二人均处以警告,并各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徐自立)

破解FOF调研难 银基创新合作模式催生

2019年07月04日 06:57 来源: 北京商报

在大批公募基金公司热火朝天抢筹ETF市场,布局科创基金的时候,“网红”基金公司前海开源却别具一格向FOF领域强势发力,最新的动作是和中国建设银行达成FOF创新合作,围绕大类资产配置、基金研究、评价等方面展开深度探索。此举也被市场解读为代销、托管之外的银基合作创新模式。联想在银行理财子公司加速设立,来势汹汹的背景下,前海开源和建行在公募FOF上的合作模式,是否能为理财子公司与公募基金的竞合市场打开想象空间?又可否成为公募FOF发展可借鉴的样本?也将受到市场关注。

长久以来,银行和公募基金的合作关系无外乎代销和托管,但大资管时代浪潮的助推下,也开始倒逼传统金融机构思考如何打破边界,创新合作模式。近期,建行携手前海开源围绕公募FOF展开的战略合作就让业界为之眼前一亮。

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FOF基金经理杨德龙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此次建行和前海开源的战略合作,打破了常规的与银行代销、托管的模式,双方将以前海开源裕泽FOF为载体,探索在大类资产配置和产品投研上的双向赋能”。

创新合作模式的萌生,往往在于机构间各自存在的需求和痛点,而众所周知,公募FOF发展尴尬之一便是同业间调研难的问题。杨德龙对记者坦言,公募FOF基金经理外部调研其他家公司的产品存在一定的难度,而且单一机构也不容易做到对众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进行有效覆盖和长期追踪。相比之下,建行作为最大的公募基金销售机构之一,很早就组建了基金研究专家团队,有着对全市场公募基金定性定量分析的丰富经验,可以助力公募FOF底层标的的筛选。

确如杨德龙所讲,早在普通FOF诞生之初,市场就围绕基金经理调研难、研究人才匮乏、双重收费、投教不易等潜在隐忧探讨不断,而生不逢时的普通FOF在经历一年多的震荡市中,业绩普遍难交上令人满意的答卷,至今难以形成规模化发展,截至一季度末,仅有个别养老FOF规模突破10亿级。

但就公募FOF本身的属性而言,其优势是帮助普通投资者进行大类资产配置、解决择时难题的有效工具,潜在发展空间巨大。此次前海开源和建行的合作,在FOF投研和投资者教育上的探索,可否为公募FOF长远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样本?也值得市场期待。

另外,从站在银行立场的角度看,我们也会发现,投研领域相对薄弱的银行机构,为了更好地在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等业务上发力,也需要公募基金公司提供大类资产配置方面的研究辅助。联想到当下被公募基金市场惊呼狼来了的银行理财子公司,未来二者能否也在大类资产配置上谋求竞合,市场人士认为,这并非没有可能。

“前海开源和建行在公募FOF、大类资产配置上的创新合作模式,可以说是业内领先开拓的,未来存在被效仿的可能。”杨德龙指出。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资管新规之后,底层资产配置要求的变化对银行理财业务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银行理财子公司深化与基金公司的合作是大趋势,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强项仍是渠道优势、客户优势和产品发行优势,基金公司以研究能力见长,未来,市场中还会涌现出更多的跨界合作案例。”薛洪言补充道。

招商银行行长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刘辉也表示,理财子公司招银理财与招商基金在宏观研究、策略配置、行业研究等投研领域已有互动和协调,二者可优势互补。“银行的传统强项在于固收、合作平台、合作机构,短板是权益市场。公募基金在权益市场有20多年的沉淀积累和持续资源投入,理财子公司与公募、私募等优秀的基金管理人有合作空间。”刘辉指出。

(责任编辑:康博)

养老目标基金已超50只 今年上半年九成获正收益

2019年07月04日 06:57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自2018年9月首只养老目标基金诞生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目前市场上已成立的养老目标基金超过50只(含A/C份额),其中40只是2019年上半年成立的产品。

从一开始的热议,到逐渐趋于平淡,从举公司员工之力集体认购,到采用发起式方式快速成立,养老目标基金这半年的发行发生了不少变化。

此外,虽然养老目标基金的整体业绩表现较为平稳,但也必须看到,广大中青年人对于养老目标基金依然非常陌生。

产品快速发行

先来说说规模,较早成立的几只养老目标基金,基本上都有基金公司大手笔自购的身影,比如华夏养老2040,成立时的规模为2.11亿元,基金管理人认购了5000万份,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了约4318万份,两者加起来将近1亿份,也就是说接近一半的规模属于自购。

类似的情况在工银养老2035三年、银华养老2035三年等基金中同样存在。但到了今年上半年,越来越多的养老目标基金采用发起式的方式快速成立,尤其是目标日期基金,比如中欧预见养老2050五年、易方达汇诚养老2033、广发养老2050五年等基金,成立时的规模仅有1000多万元。

发行方式的改变,带来的明显变化还体现在认购人数上,犹记得华夏养老2040发行成立时的认购总户数为37585户,中欧预见养老2035成立时的认购总户数为40445户,而今年上半年发行的易方达汇诚养老2033,发行成立时募集户数仅为1户。

之所以有这种变化,此前已有基金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主要是为了在税延政策落地之前先发出来,所以选择发起式模式快速成立。”

相比较而言,今年上半年目标风险基金的募集规模明显要大得多,其中交银安享稳健养老一年的募集规模为20.43亿份,民生加银康宁稳健养老一年的募集规模为11.7亿份;建信优享稳健养老一年、兴全安泰平衡养老、国投瑞银稳健养老一年、博时颐泽稳健养老一年A等基金的规模均在5亿份以上。

风险防范能力强

业绩方面,得益于上半年权益市场表现较好,特别是一季度的不错行情,大部分基金都有着比较不错的回报,超九成的养老目标基金均实现了正收益,不过养老目标基金由于其风险策略的特殊性,上半年并没有出现两位数以上的收益。

整体来看,去年底至今年2月份成立的养老目标基金都实现了正收益,但在3月份之后,特别是在4月份开始的这一轮阶段性的行情调整下,部分新成立的养老目标基金出现了负收益。

数据显示,截至6月26日,成立于2019年1月25日的兴全安泰平衡养老,成立以来的收益已经达到9.78%,成立于2018年10月10日的中欧预见养老2035三年A,成立以来的收益也达到了7.91%。

另外,截至6月26日,成立于2019年3月6日的嘉实养老2040五年,成立以来的收益为-3.28%,成立于2019年3月20日的博时颐泽稳健养老一年A,成立以来的收益为-0.91%,成立于2019年3月25日的国投瑞银稳健养老一年,成立以来的收益为-0.39%。

总体而言,养老目标基金的建仓还是非常谨慎,虽然受权益市场影响也比较明显,但整体的波动范围较窄。

有基金公司总经理表示:“在去年四季度单边下跌的行情中,养老目标基金显示出极强的风险防范能力,并把握住了今年以来资本市场的转暖行情,这都再次证明,公募基金是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最佳实践者,是最受老百姓信赖的投资工具。”

营销更加多样化

不过,在业绩没有呈现出短期爆发力的情况下,养老目标基金自然也就没有太多吸引眼球的地方,因此半年多时间下来,养老目标基金整体趋于平淡,很多投资者对于这类基金了解甚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在街头随机采访多位路人,均表示不知道养老目标基金这一事物。

有业内人士就建议:“资管机构、渠道方、媒体等要加强开展全面的投教工作,多方共同努力,尽力让广大投资者多维度触达养老投资,尽早形成投资养老、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观念。”

而基金公司已开始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不管是直接的营销还是间接的宣传,为了让养老目标基金更加深入人心,部分基金公司甚至制作了各式各样的节目,比如中欧基金的“中欧未来说”脱口秀等,在这些节目中,同样可以感受到目前的年轻人对于养老目标基金的认知还是非常少。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在养老产品营销方面,还应该更多运用场景化模式,给投资者一个专门放养老钱的电子钱包,并形成缴费的习惯。”

其实没有短期的快涨快跌,也正是养老目标基金区别于其他类别产品的不同之处。只是未来要想让更多人能够了解这一产品,能够真心信赖这一产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康博)